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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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车及摩托车

发布日期:2022-10-24    点击: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校党委关于校园安全稳定的有关工作部署,为进一步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,为制定、完善校园交通管理规章制度提供参考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车及摩托车清查摸底工作,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。

1.各学院、各部门排查本学院、本部门教职工(含科研助理、临聘人员)驾乘电动车、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进入校园的情况,相关信息填报附件1。

2.各学院排查本院学生在校内使用电动车、摩托车的情况,相关信息填报附件2。

3.后勤管理处(基建处)排查校内经营户、物业人员在校内使用电动车、摩托车的情况,相关信息填报附件3。

4.保卫处排查保安在校内使用电动车、摩托车的情况,相关信息填报附件3。

请各学院、各部门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统计信息报保卫处,大学城校区联系人张元骏,办公地点大学城校区16号学生宿舍222办公室,联系电话:13639132715,花溪校区联系人霍黔里,办公地点花溪校区3号办公楼216办公室,联系电话:13885063225,电子版统一发邮箱:ABCDK24579@163.com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保卫处   后勤管理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年10月24日